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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行动理论的后退问题

行动理论的后退问题

在直觉上,我们会认为至少有一些事情,是因为我们而发生的,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对时间施加影响而不仅仅承受它;或者说,我们是行动者,而不是被动的存在物。同样地,虽然我们对mere happening与actions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区分,但是如果详加分析,似乎actions,比如我胳膊抬起来,可以还原为mere happenings——也就是肌肉的活动、神经元的冲动,这就使得mere happening与actions的区分变得模糊,而actions看上去不过是happenings的一连串的后续。后退问题导向了行动的怀疑论,造成的后果是,如果后退问题为真,那么就不存在(主动意义上的)行动。

考虑这样两个事态:

(A) A person takes a gun, aims carefully at target, pulls the trigger, and fires the gun.

(B)  The person gets home and puts the gun on the table. While he is putting it down, the gun, unexpectedly, fires.

毫无疑问地,我们会认为事态A中的开枪是John的action;事态B的开枪是一个意外事故,也就是一个mere happening。

由此在事态(A)中我们说:

(a)    Someone fired the gun.

在事态(B)中我们说:

(b)   The gun’s firing happened or the gun fired.

显然地,(a)与(b)是截然不同的。如果(a)发生,那么(b)必然发生,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开枪,那么这把枪必然开火了,(a)在逻辑上蕴含(b);但是如果(b)发生,(a)并不必然发生,比如是因为误触扳机而使得枪开火,这就是说,mere happening是一个action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当枪开火,那么(b)自然为真,但是(a)并不一定。为了使得(a)为真,需要在枪开火之外加上一个缺失的东西,这个缺失的元素会将能动性(agency)引入到我们的图景中。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说,在(a)中,枪开火是被某个人引发的状态;但是在(b)中,枪开火是一个不由任何人引发的事件。这样,看起来action应该被当作mere happening带来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许还会遇到问题,如这样的事态:

(C)  Someone throws a locked and loaded gun out, the gun fires when it punches the ground.

(D) Someone stumbles inadvertently on a loaded gun and the gun fires.

在这两种情况下会说:

(c)&(d) Someone caused the gun’s firing.

但是按照直觉,我们并不会认为开枪这个行动是某人做出的而仅仅是个mere happening。英文语境下我们会说“someone caused the gun’s firing”而不是“someone fired the gun”,将action作为mere happening带来的东西在这两个事态下解释得并不很好(在中文语境下不那么容易混淆,因为说“某人开枪”时候已经隐含地承认了这是某人的action)。所以如果我们想要让“Someone fired the gun”意指“Someone brought it about that the gun fired”,我们需要对这个行为进行一些细化:这个行动需要归因(refer)到一些其它的,由某人做出的行动,比如pulling the trigger就是这样的行动,我们可以将Someone fired the gun还原为Someone fired the gun by pulling the trigger.

但是,同样地,“pulling the trigger”也有mere happening的成分于其中,就是“the trigger’s pulling took place”;“Someone pulled the trigger”也并不一定是某人做出的行动(因为同样可能是意外地触发了扳机)。由此为了使得“Someone pulled the trigger”是某人的行动,我们必须寻找一个另外的由某人做出的行动使得扳机被触发,比如“someone moved his finger”使得“the trigger’s pulling took place”。“someone move his figure”依然有figure’s moving took place这样的 mere happening的成分存在,我们需要继续寻找一个某人的行动使得手指被移动,由此后退直到无穷,如下图:

 

(a)    Someone fired the gun → Someone pulled the trigger → Someone moved his finger → …

↙                        ↙                       ↙

(b)    The gun fired           The trigger pulled           Someone’s finger moved

 

由此观之,后退问题是真实存在的,我们为了做出一个行动必须做出无限多的先于它的行动。但是显然地,做出无数多个行动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不存在(主动意义上的)行动。

 

Moya对后退问题的回应

显然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后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大部分的actions里面有mere happening的成分:为了将某个行动归因于某人,我们会将其因果地还原细化为一个由这个人所做出的行动;如果这个行动依然有mere happening的成分于其中,那么还需要继续还原细化……以至于无穷。所以为了终止这个无穷后退,我们就需要找到一些没有mere happening成分的actions(basic actions)。Moya认为McCann的Volitional理论、O’Shaughnessy的“尝试”虽然看上去能一定程度解决无穷后退理论,但是他们都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并且也有其自身内部的问题。在Moya看来,有意义的行动,即可以被称作一个有意义(meaningful)或者一个关系性的内容(symbolic content)的action,就是我们所要找寻的这种不掺杂具体的mere happening的行动,可以解决后退问题。

考察以下两句话:

(a)Someone fired the gun

(b)The gun fired took place

显然地,(a)与(b)不等同,(b)是(a)的结果;(a)蕴含(b)而(b)不蕴含(a)。

继续考察以下两句话:

(m)Someone throw the basketball

(n)A basketball threw took place

可以看出(m)必然蕴含(n),如果一个人掷出球,那么球被掷出是必然发生的。同时地,(n)也是蕴含(m)的,如果球被掷出,那么肯定有一个人掷出了它。也就是说,(m)的结果(n)同时也是一个action。

这样的实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比如做出一个申请(make an offer)、演讲(hold a lecture)、结婚(marry someone)等等:这些就是Moya认为的有意义的行动。有意义的行动看上去是一些单纯的行动(pure actions),本质上没有happenings于其中,就如上面的例子那样,(m)与(n)相互蕴含且(n)本身是一个action,相较于意向性理论与“尝试”,这是一个清晰的截断(clear-cut)。

虽然自发性行动和目的论行为对于人和动物是一种相同的自然能力,但是有意义的行动却是为人类所独享的。即使某一个的有意义的行动可以被身体上的活动所正确描述,作为类型的有意义的行动(复数)却不仅仅是由身体的活动组成的,也就是说,动物(no-human animal)的行为可以与人类的行动具有同样的描述,但是却不是一种有意义的行动。

其次,一个有意义行为还会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有着其角色:为何做出一个行为,可以解释出一个语义学上的意义,比如投票会遵循一定表决的原则,一个行动中会有相应的概念来引导、控制这整个进程,考察下面这两句话:

(p) Someone made a chess-move

(q) Someone moved a certain piece of wood

明显地,(p)为真并不一定能使得(q)为真,因为下棋(chess-move)并不仅仅包括移动某一块特定的木头,它还包括了规则的成分。我们可以说某人移动了某一块特定的木头在某些具体的环境下或某些特定的条件下是下棋。

行动也会遵循于一些规范与标准,比如要从左边超车,当然这样的行为可以是正确也可以是错误的,做出这个行为同样有正误之分。由此观之,一个有意义的行动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活动,还需要遵循某些规则、习俗或者约定。

 

可能的反驳与另一条解决方案

Moya认为(p) Someone made a chess-move是一个有意义的行动,但是我们问出“为什么下棋是某个人做出的行动”似乎也是可以的:

(r)Someone moved a certain piece of wood in some concrete circumstances or on some particular occasions

这句话中还是必然会包含特定的mere happenings的成分,所以为了回答为什么某人在某些具体的环境下或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移动了某一块特定的木头,我们还需要继续将其归因细化,由此继续导向了无穷后退问题。

Moya在文中提到了一类特殊的action:不包含specific happenings成分且必然具有意向性(intentional)的单纯的行动(pure action)。在这其中,意向性可以被看做一个界定行动者(agency)的普遍标准,所以我们可以将action看作在某些描述下的意向性;或者说,一个具体的行为是action,当且仅当它在某些描述下是具有意向性或者被意向性地做出。考察以下两个事态,也是无穷后退问题的起始:

(A) A person takes a gun, aims carefully at target, pulls the trigger, and fires the gun.

(B)  The person gets home and puts the gun on the table. While he is putting it down, the gun, unexpectedly, fires.

在事态(A)中我们说:

(a)    Someone fired the gun,

在事态(B)中我们说:

(b)   The gun’s firing happened or the gun fired.

如前文所述,当枪开火,那么(b)自然为真,但是(a)并不一定。为了使得(a)为真,需要在枪开火之外加上一个缺失的东西。在意向性的观点下,这个缺失的东西就是意向性,我们可以如此区分(a)与(b):(a)是某人意向性做出的行为,并且在某些描述下是具有意向性的;但是(b)在任何一个描述下都不具有意向性。这样,为了解释为什么(a)是action而(b)仅仅是mere happening,我们就完全不需要将其还原细化,寻找一个更为基础的,某人的action,于是也就不存在后退问题了。

1/26

與當代其他許多哲學流派注重思辨的探討方式不同,當代分析哲學家重視現代科學方法論和現代邏輯的研究,他們的工作往往與現代科學方法論和現代邏輯的發展有著緊密的聯繫。正是因為這種聯繫,他們對意義的研討方式與當代其他哲學流派的研討方式完全不同,他們不像現象學、存在主義那種試圖通過先驗和思辨的方式闡發本體論的意義,而是試圖利用現代邏輯和科學方法論的成就闡明語言的邏輯意義。也就是說,他們試圖通過對語言的邏輯分析,從語意學、語形學和語用學三個方面闡明語詞或語句的邏輯意義。在他們看來,這種對語言的邏輯意義的闡明與當代其他哲學流派的本體論的意義分析有質的不同,這種不同正是擺脫「形而上學」的根本途徑。早在三十年代,英國著名的分析哲學雜誌《分析》創刊號就明確指出,它只「發表短小精悍的文章,討論一些狹小的、明確定義了的、有關已知事實的解釋的哲學問題,而不登冗長的非常一般的抽象的關於可能的事情或整體世界的形而上學的思辨的文章。」這裡清楚地把兩種對立的探究方式表現出來了,一種是對已知事實的點滴而精確的解釋,一種是對可能的事情和整體世界的冗長而抽象的思辨。前一種探究方式──羅素曾叫做「零敲碎打的研究」──正是當代分析哲學家從事哲學分析的主要方式。

因此,當代分析哲學最鮮明的特徵應當是它對一切傳統思辨哲學的敵視,以及為此目的而採用的特殊的邏輯手段。他們一般把傳統思辨哲學稱之為「形而上學」,在這裡我們應當從一種非常廣泛的意義上來理解「形而上學」這一詞,它不僅是指一種探究超自然的本體的學說,而且也指任何一種聲稱能夠用先驗的方法獲得有關實在知識的哲學。當代分析哲學否認有這種學說或哲學的存在,他們試圖通過一種對語詞或語句的意義進行邏輯分析的方法來達到否認這種哲學的存在。正因為如此,當代分析哲學家自認為自己在進行一場「哲學中的革命」。

在現代分析哲學中,對語言的邏輯分析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其中一些人著重對日常語言進行邏輯分析,如後期維特根斯坦和英國日常語言分析學派。在他們看來,我們通過對日常語言的正確用法的分析,可以提供解決傳統哲學疑難的途徑。而另一些人則認為日常語言本身含糊不清,他們試圖按照數理邏輯的嚴密規則創造一種人工的理想語言(如科學語言)來代替日常語言,如羅素、早期維特根斯坦、邏輯實證主義、特別是卡爾納普的工作所表明的。但是不管是日常語言學派,還是人工語言學派,他們都和當代科學方法論及現代邏輯的發展保持著密切的聯繫,他們都試圖利用現代邏輯這一有力的工具達到他們反對一切「形而上學」的目的。

至此,我們可以大致把分析哲學概括為這樣一種當代哲學傾向:它利用現代邏輯的技巧對科學語言和日常語言進行邏輯的分析,並試圖通過這種分析澄清命題的意義和哲學的問題,其結果不是以一種新的思辨哲學來代替舊的思辨哲學,而是反對一切思辨哲學。嚴格說來,「分析哲學」這一名稱也是不恰當的,它應當叫做「語言分析」,因為它根本不是那種傳統意義上的「哲學」。

從這裡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分析哲學與傳統哲學最根本的區別在於:以往的傳統哲學都妄圖建立一個關於宇宙和人生的包羅萬象的思辨體系,認為哲學是對自然、社會和人類思維的最高概括,而分析哲學則認為,對於世界本身的認識乃屬於各門科學的事情,如對天體的認識屬於天體物理學,對物質結構的認識屬於化學,對人類社會和歷史的認識屬於歷史學、社會學和政治學,對人類思維和行為的認識屬於邏輯學、心理學和生理學,而哲學則是對所有這些科學學科中的科學命題和人類日常生活中所用的普通命題進行語言的邏輯分析,澄清命題的意義,劃分有意義的命題和無意義的命題。哲學,對於分析哲學家來說,不再有過去那種高高凌駕於科學之上的桂冠,它變成了非常普通的事業,有如普通語言學家從事文法分析的語言學。用維特根斯坦的話來說,哲學家在履行他的這一職責時,不是雄心勃勃地像是去建築一幢房子,而是比較謙虛地像是去「打掃一間房間」。

的確,當代分析哲學家沒有以往哲學家那種雄心壯志,他們不願也不能寫出包羅本體論、認識論和倫理學的哲學百科全書,他們只是在某一個具體領域作了一些點滴的但也很重要的提示,有些哲學家甚至連一部哲學書也沒有寫,他的哲學著作只是一散落在各種哲學雜誌上的小篇文章。所以,如果有人要以古典哲學家的標準,追問當代分析哲學中究竟誰是最偉大的哲學家,一致的答案可能是得不出來的,我們所能答覆的,只能是在哪一個領域內,哪一個哲學家提出了哪些有益的指點和啟發。哲學對於當代分析哲學家來說,乃是一項偉大的集體事業,這項集體事業決不是哪一個哲學家所能單獨完成的。每個哲學家只是從事這項集體事業某一部分的工作人員,他的工作只是為這項事業添磚補瓦,這在某種意義上減低了哲學家的聲望,但當代分析哲學家認為,這才是真正的哲學工作。

洪漢鼎:《語言學的轉向當代分析哲學的發展》,遠流出版公司,1992

反事实依赖与因果传递性

Lewis使用反事实依赖来定义因果关系,简单表达形式为:“c是e的原因当且仅当,如果c不发生,那么e 不发生”。这一观点与NS理论一样,将原因看做结果的必要条件;当然,反事实依赖同样面临很多困难。在文中第一部分我想对反事实依赖有一些更多的了解,第二部分我将就来自于因果传递性的困难作出一些回答。
1. 用反事实依赖来定义因果
显然地,对于形如“如果有事件A发生,那么事件B就会发生”的条件句,表现了与A和B之间的某种依附关系。这样,我们可以表述因果关系为:如果一个事件c是事件e的原因,那么e的发生会一定程度上依赖于c的发生。那么,如果原因没有发生,那么结果也不会发生。这就是Lewis试图通过反事实依赖来解释因果关系的出发点。我们可以把Lewis对于对因果的定义这样概括:

(1) 事件e因果依附于事件c当且仅当,如果c没有发生,那么e也不会发生。
(2) 事件c是事件e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条c到e的因果链条,其中每一个事件都因果依附于它的前一个事件。

所以,在Lewis的观点下我们可以说,“c是e的原因”这个命题是蕴含在反事实条件句“如果c没有发生,那么e不会发生”中的。
2. 对于传递性问题的回答
很多关系都具有传递的性质,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是等同关系,如果a=b,b=c,那么a=c。但是对于反事实依赖关系是否有传递性,可以认为在很多情况下是有的,然而却有着如下的反例:

  • (F)A在C的家门口放置了炸弹意图炸死C,C的好朋友B是一个拆弹专家,这一天他来拜访C,看到家门口的炸弹于是毫不费力地拆掉了;由于B拆掉了炸弹,C没有被炸死。

这个例子中有两个因果关系,分别为A放置炸弹(a)使得B拆掉炸弹(b);B拆掉炸弹使得C没有被炸死(~c),根据因果传递,A放置炸弹使得C存活,按照反事实式的形式语言表述为:

a□→b
b□→~c
————
a□→~c

这个因果关系不仅是反常识的,而且也不符合反事实依赖。现在我对该例子进行两个修正,使得它的结论满足反常识:

  • (F’)A在C的家门口放置了炸弹意图炸死C,C的好朋友B是一个拆弹专家,这一天他来拜访C,没有看到家门口的炸弹;由于B没有拆掉炸弹,C最终被炸死。根据因果传递性质,A放炸弹是C被炸死的原因。
  • (F’’)A在C的家门口放置了炸弹意图炸死C, B是一个拆弹专家,这一天经过C家门口,看到了家门口的炸弹,但是却因为和C有某些过节没有拆掉炸弹;由于B没有拆掉炸弹,C最终被炸死。根据因果传递性质,A放炸弹是C被炸死的原因。

很明显我们通过对比F和F’与F’’可以发现,这个例子不是a导致b,b导致c所以a导致c这样简单的因果传递关系。而是有至少两个背景条件预设在其中:1)B有能力拆除炸弹(x);2)B愿意去拆除炸弹(y)。所以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该例子:

a∧(x∧y)□→b
b□→~c
————
a∧(x∧y)□→~c

换言之,我们对于A放置炸弹(a)使得C幸存(~c)的理解是错误的,应该是A放置炸弹(a)在背景条件之下,使得C幸存(~c)。
但是,我们又知道,背景条件有无数多个,根本无法一一枚举与考量,那么我认为,我们只需要考虑到那些会影响到因果链条逻辑方向的背景条件。在例子中,A放置炸弹(a)本应使得C被炸死(c),正是因为x与y两个背景条件的出现,导致了B拆除炸弹(b),使得整个因果链条有了一个逻辑转向,使得C被炸死(c)成为了C存活(~c)。
注意x与y是需要一并发生,缺一不可的。我们很高兴地看到这个表述满足传递律与日常常识,但是在直观上反事实依赖上依然存在困难:如果A没有放置炸弹(~a)并且B有能力拆除炸弹(x)与B愿意拆除炸弹(y),那么C不能幸存。这个表述十分奇怪,因为x与y两个背景条件是随着a发生才有可能改变逻辑方向,如果a没有发生那么这两个背景条件不会对因果有任何影响。我们也许可以对该反事实条件句进行这样的更改:

如果A没有放置炸弹(~a)并且有某个背景条件(P’)改变了因果的逻辑方向,那么C会被炸死(c)

至于对(P)的表述就有很多了,比如B与C有仇。然而这个条件的增加会使整条因果链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因为之前的因果链中的b与b□→~c就需要进行更改,而这就完全不是先前的因果了。当然我们可以不考虑背景条件的具体内容,只考虑它存在的可能,那么我们对该因果的表述为:

A放置了炸弹(a)并且有某个改变了因果逻辑方向背景条件(P),那么C不会被炸死(~c)

这看上去是合理的。
所以我的观点是:因果关系具有传递性,并且可以通过对背景条件的考量,使得这种传递性既符合直觉,也符合反事实依赖。

11/10 和黄翔老师聊天的一些记录

1. 目前我所学习的课程以导论性质为多,一个问题很快就带过了,所以有时候看书会有一种没有想法或者觉得论证已经很完满的感觉,也会觉得非常细碎,这是入门阶段都会有的感觉。事实上要弄清楚一个问题,要去明白来龙去脉,阅读大量文献,会发现那些“完满”的论证都是有问题的。

2. 做哲学是一种对各个证据的权衡,所以,如上。

3. 找准一个问题去深入地探究,会是一个新的世界。首先要学会哲学家们论述这个问题的一套“黑话”,最好能有论文集看经典的论文,把基础的部分掌握了,再深入就会轻松了。

4. 比如causation的问题不仅仅是形而上学在讨论,还有科学哲学、认知科学等等都会有涉及;modality会涉及到语言哲学、逻辑学等等。找准一个方向去钻,不难出人头地。

5. 认知科学、实验哲学都是会涉及到很多学科的领域,哲学做的是使用它们的结果,并不会过于要求专业背景。科学哲学也是,比如生物学哲学很多知识也许只需要中学生物知识。

6. 德国处在大陆哲学与分析哲学的交界点上,有很多优秀的人也在做分析哲学(我无知了原来一直以为德国基本是做大陆的)。近年来留德学生也有很多,所以竞争也许会激烈。

7. 推荐Sosa的Causation and Conditional,是一个早年编的关于causation的论文集。还有Contemporary Debates系列,当代的很多讨论都有叙述,导读性质的。人大出版社翻译的那套书也不错,可以看看。

8. Thelgard的Mind,在2000年左右是很好的认知科学教材,但是认知科学在2004年左右有了一次转向,当前的认知科学有两派观点。主张回归到经验层面研究认知。(具体忘了)

9. 多找一些方向来钻研,实在觉得没兴趣了,再考虑其它的。

10/20 斯宾诺莎是如何论证世界只有一个实体的?

斯宾诺莎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等同的。他的这个结论是基于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

斯宾诺莎对于实体的定义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可以看出,实体不被他物所产生或创造;实体不依赖于他物而独立存在;实体不用借助于他物而得到说明。在实体的概念下,其特性有:1)实体是“自因”的;2)实体是无限的;3)实体是惟一的;4)实体具有不可分割性;5)实体的存在是有规律的。

推理过程如下:

  1. 一件事物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阻止或否定其存在,那么此物必定存在;(hyp)
  2. 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能组织或否定实体的存在,那么实体就必然存在;(1)
  3. 实体存在或不存在的理由分为两类,一类在实体的本性内,一类在实体的本性之外;(hyp)
  4. 如果实体存在的理由在实体的本性之内,那么当然就承认了实体的存在;(3)
  5. 如果说实体存在的理由在具有其它本性的实体’内,那么实体’就会与实体没有共同之点;(特性3)
  6. 通过实体不能证明也不能否定实体的存在。由条件(1),那么实体一定存在;(5, 特性1)
  7. 肯定或否定实体存在的理由必定不在实体的本性之外,那么就必定在实体的本性之内;(3, 6)
  8. 如果有肯定实体存在的理由,并且是在实体的本性之内,那么当然就承认了实体的存在;(7, 特性1)
  9. 如果有否定实体存在的理由,并且是在实体的本性之内,那么这是自相矛盾的;(7, 特性1)
  10. 所以,无论在实体之内,还是在实体之外,都“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阻止或否定实体存在”,所以实体必然存在。(6)并且只有一种情况,即“实体存在的理由在实体的本性之内”,所以实体当然存在。(8, 9)

由此可见,这一实体,即自然或神,本身就包含了自身的全部解释,而且功能齐全、自给自足,并且必然存在。

10/17 A brief examination on “know”

In PI §66 Wittgenstein urges us: “don’t think, but look!” He then looks at the activities that we call “games” in some detail.Here’s a similar examination of the word “know” (and cognate words such as “knowledge”)

What does one wants to express when he says “I know something”, in a narrow view, he means he has a knowledge about something.  However, what is the knowledge needs to be examimated.

Consider for example the things we called “knowledge”, we have large group of “knowledge” in our daily use.  For example, science knowledge, theological knowledge, and literature knowledge are all usually mentioned.  If we look for the science knowledge, including mathematics, physics, and chemical, we can see their multifarious relationships, precisely, based on natural laws, and so on.  Now consider the theological knowledge and literature knowledge, many common factors drop out.  Obviously, they are all having differences to each other in some ways, but we give them a same name: knowledge.

Are the knowledge is rational?  Comparing mathematics and literature, we can see literature is more emotional and we cannot explain why the writer uses this word not another.  Are the knowledge precisely? From an unquestionably premise and process of deductive, we can draw a correct conclusion.  Regretful, in order to prove the existence of God, the theological knowledge can show us lots precise and valid argument—but nobody had ever seen God.  Also, the precisely of science knowledge can be seen in classical mechanics built by Newton and it finally drew a blueprint of a determinism world, but the quantum mechanics shows the elementary particle are only can be described as probability and random.  Are the knowledge justified true beliefs as many philosophers say? Indeed, lots of knowledge can pass the test; however, Gettier presented counterexamples to tell us that JTB principle is incomplete.

Now, we can say as Wittgenstein, the result of this examination is: we see a complicated network of similarities overlapping and crisscrossing: sometimes overall similarities, sometimes similarities of detail.

9/16 the future will not die

1. 想本科毕业出国读哲学phd大概是很难的;
2. 对于立志学术的话本科直接出国和研究生毕业出国的差别不大;
3. 研究生有相对较多的机会与更高的学术水平;
4. 国内读研的话我希望复旦或者中山或者清华的科学哲学;
5. 亲们你们把保研名额留给我成么;
6. 出国的话dream school是匹兹堡和康奈尔,我了解到的是分别擅长科学哲学与形而上学;
7. 我操我读完了怎么就业呢;
8. 本科毕业去工作什么的也可以考虑,大三暑假去实习看看吧;
9. 摄影永远对我只是副业;
10. 我认识的这圈儿人好多准备出国的我在国内读研会不会受鄙视什么的;
11. 家里人总说本科毕业直接出国最好但是像Pitt的phd一年80人申请录5个你觉得靠谱儿么;
12. MA是什么;
13. 当初选哲学也许是个错误但是薛定锷的猫箱还没有打开;
14.那个转学去美国以为说什么等姐毕业10万年薪就跟我不是一个阶级的你他妈哪儿来那种爆棚的优越感呢;
15. 未来是不确定的需要我去创造;
16. 我想做点儿改变世界的事;
17. Live Long and Prosper!

4/9[Philosophy of Language]Does a name has a sense, if it does, what is it?

专名是语词中最简单的一支:一边是名字,另一边是其所指对象,二者通过指称的方式联系起来。

在密尔(Mill, J.S)的将语词视作名称的区分中,专名没有内涵只有外延,即没有一个确切的含义。由此引申出专名没有东西需要理解、解释或加以定义,无需翻译、没有搭配限制、是任意给予的而不传达关于其指称之外的任何信息等等性质。这些观点在直觉上是很容易成立的,但是细想却不尽然。在翻译问题上,对于同一词源的语言来说的确不需要翻译,我们说Vater是Father的Germany Token(样式)大概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说“启明星”是“Venus”的Chinese Token而非翻译,却是有着问题的。专名也不是绝对没有搭配限制,“武汉”是个地名,我们可以说“我去了武汉”,却不能说“我去了武汉那儿”。在传达信息上,我们的日常语言中会发现,似乎某些词语天然地包含一些知识。此外,在密尔的理论中,甚至哪些是专名哪些不是也不大容易分清:太阳、哥德尔这些词所指称的都是个体,但很难说其没有含义,街上跑着很多奔驰车,但奔驰却更像是个专名。我看来密尔的理论中有着很多相对弗雷格的理论难以解决的问题。

与密尔相反,弗雷格主张专名像其它语词一样是有意义的。启明星长庚星这两个词指称同一颗行星,如果这两个词没有含义,只有指称,那么我们说启明星长庚星就完全没有差别了。但显然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差别,在上下文中也不能互换,由此它们的指称相同而含义不同。专名有指称也有含义,我们通过含义来指称,弗雷格比喻说,相当于我们用不同的望远镜来观察月亮,观察的方式不同,但观察到的都是同一个月亮。罗素进一步发展了弗雷格的观点,他主张意义的指称理论,对于绝大多数语词,一个词通过它所确切指称的对象而具有含义,就是说,一专名的含义就是其指称对象的含义,因此专名也可以被看作是摹状词的缩写。

专名的含义是其指称,这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但摹状词的含义怎么是其指称呢?尤其是当我们考虑到当今的法国国王这样没有指称的摹状词时,又似乎不能说它没有含义。罗素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对包含限定摹状词的语句加以改写,例如把“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子”改写为“存在一个人,这个人是当今法国国王,这个人是秃子”。在改写之后,在原句中作为主语的,有所指称的当今的法国国王在新句子中变成了谓词是当今法国国王,是一个“不完全的符号”,需要由某个个体常项C来满足它:如果自变量x的值域中有至少一个个体常项能够满足函式,则该命题为真,反之为假。这个存在性命题转化的方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名指称错误事物或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时候所带来无含义问题。

一般说来,专名指称单个的对象或个体,但指称单个对象的摹状词不一定是专名,例如《老人与海》的作者指称一个特定的人——海明威,但《老人与海》的作者不是专名。这样,如果关于一个事物的所有真的陈述(真摹状词)就是这个专名的含义,摹状词理论会遇到一个问题:几乎没有人能够认识这个专名的全部含义(即穷尽所有摹状词)。对于摹状词,能够理解这种语言的人大部分就能够明白其含义,但是对于专名,人们对含义的理解会产生分歧。例如有人把海明威理解为《老人与海》的作者,有人理解为那个挎着枪,被尊称为“老爹”的大胡子(Robot Capa: Slight out of Focus),在一些语言学家看来,这类歧义在一套严谨完善的语言系统中是不应该出现的,这一点对于摹状词理论是一个不小的冲击。我认为可以通过一个区分来解决这个问题:一专名的含义并不只具有一个公用的确切定义(即作为指称对象),也对不同认知主体具有不同的私有定义(就是摹状词)。公用的确切定义,我们默认它为真;不同主体的私有定义,存在真值问题,那就是,描述了专名某一方面含义的定义为真。在这个例子中,两个摹状词的使用者都指称了同一个专名,这个专名的含义是确切的,虽然可能是隐匿而难以把握的。从这个点出发,那么我可以说,一个摹状词的正确、有效与否,则在于对该摹状词的使用上,摹状词理论本身是没有错误的。

综上,我认为,专名是有含义的,含义就是其指称对象通过摹状词的表述。

[Epistemology Homework]Rejecting the Justified Deduction Principle

JDP: If S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that p, and S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that p→q, then, S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that q. (from ppt)

In my point of view, in our daily life, rejecting the Justified Deduction Principle will lead to an “absurd” conclusion, for example, can we deny there is someone in my class has an iPad while I definitely know and justified that Yu Jingdong owns one? Then, according an argument, it will finally lead us to skepticism: we don’t know anything.

Here is the Argument for the Conclusion

  1. S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p, p→q in ordinary cases; (The Standard View)
  2. It is always possible to construct a variation of ordinary cases, in which S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p, and p entails q, and S deduces q from p and believes q as a result of this deduction, so S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q; (Justified Deduction Principle)
  3. If in two possible circumstances there is no difference in the evidence that a person has concerning some proposition R, then either that person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R in both cases, or that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in believing P in both cases; (Same Evidence Principle)
  4. If (JDP) is false, then according to 2), it is impossible to deduct and q from p and p→q, so we can say, q is not justified in the variation cases.
  5. According to 1) and 2), if S in circumstance A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p, p→q, in circumstance B, S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q and S have same evidence in these two circumstances.
  6. According to 4) and 3) q is not justified in the variation cases, so S is not justified in believing p and p→q.
  7. So, no beliefs are justified.

3/11 再扔一块砖

首先,看到好些好友转了这条状态:

假设: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他看到的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他看到的是绿色的,但是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都是“蓝色”;小草是绿色的,他看到的却是蓝色的,但是他把蓝色叫做“绿色”。所以,他自己和别人都不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第一问: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第二问:你怎么证明你不是上述问题中的主人公?

然后我扔了一块砖,在这里http://xiaoyuann.me/archives/216

一句话总结就是这个问题无解。

但是好吧很多人都没明白这个意思。然后我又想到了一些方式来解释它为什么无解,再扔一块砖。

首先对题设进行一下引申,我认为是完全合理而有效的:

1.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

2.蓝色与绿色颠倒后,对于其它颜色的调配也会完全颠倒,但每种颜色依旧存在于色谱上的唯一位置。(用直觉很容易从1推出来对吧,如果有人坚持认为仅仅是蓝绿颠倒我也没办法)

3.所以这个人看到的任何颜色都与我们完全不同,然而他却可以对这些颜色每一个都正确地说出“我们所说的颜色名称”。(下面就主要解释这一点)

————其实到这里你如果懂了就可以不用看了的分割线————

我们应该思考一下颜色(外扩一下,我们的日常语言的指称)的概念是从何而来?

对于我们每个人,最初大概应该是这样的:母亲指着天空说,宝贝你看,这是天空,它是蓝色的;指着草地说,宝贝,这是草地,它是绿色的。我们便逐渐习得这“蓝色”与“绿色”的概念。嗯然后母亲从母亲的母亲获得这个概念再上溯……

然后到了某个命名者那里,who is he这个问题不重要,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个人指着天空说,这种深邃而幽静(如果已经有了这两个词的话)的感觉,和它的感觉类似的(别太纠结这个这不是重点),我给它命名为,“蓝”;指着草地说,这种生机而希望(同上)的感觉,与之类似的,就叫“绿”吧……这个过程称为指称固定(Reference Fixing);母亲们,后来接受教育时老师对我们讲,包括说再长大些通过各种方式明白看到什么是什么“颜色”,与上面的指称固定相对应,都可以说是一种指称借用(Reference Borrowing)的行为。

算了我们干脆走个极端,别假设蓝绿颠倒了,如果一个人所看到的色谱与我们完全颠倒,那么在他眼中看到的世界颜色虽然和我们完全不同(即使我们不能知道自己看到的世界也是其“真实而正确”的颜色),但是通过各种指称借用,他依旧可以认识并且正确说出他看到的颜色的“唯一而确定的名称”。

懂了吧?

但是这仅仅可以作为一个特设假说(这个词是贬义的)存在,因为它不具有任何可检验性而且……好吧到这里我可以说如果有人反驳我的话那么你就是没仔细看我写的上文(哈这可是一个当年哲学界的人很爱用的话:-p)……所以它很难被证伪(我擦波普尔都出来了!)?总之就是这没有任何讨论的价值除非是我这种蛋疼的人实在闲的嗯。

最后喊一句:用BIV来解释这个问题的人请自行面壁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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