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等同的。他的这个结论是基于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
斯宾诺莎对于实体的定义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可以看出,实体不被他物所产生或创造;实体不依赖于他物而独立存在;实体不用借助于他物而得到说明。在实体的概念下,其特性有:1)实体是“自因”的;2)实体是无限的;3)实体是惟一的;4)实体具有不可分割性;5)实体的存在是有规律的。
推理过程如下:
- 一件事物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阻止或否定其存在,那么此物必定存在;(hyp)
- 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能组织或否定实体的存在,那么实体就必然存在;(1)
- 实体存在或不存在的理由分为两类,一类在实体的本性内,一类在实体的本性之外;(hyp)
- 如果实体存在的理由在实体的本性之内,那么当然就承认了实体的存在;(3)
- 如果说实体存在的理由在具有其它本性的实体’内,那么实体’就会与实体没有共同之点;(特性3)
- 通过实体不能证明也不能否定实体的存在。由条件(1),那么实体一定存在;(5, 特性1)
- 肯定或否定实体存在的理由必定不在实体的本性之外,那么就必定在实体的本性之内;(3, 6)
- 如果有肯定实体存在的理由,并且是在实体的本性之内,那么当然就承认了实体的存在;(7, 特性1)
- 如果有否定实体存在的理由,并且是在实体的本性之内,那么这是自相矛盾的;(7, 特性1)
- 所以,无论在实体之内,还是在实体之外,都“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阻止或否定实体存在”,所以实体必然存在。(6)并且只有一种情况,即“实体存在的理由在实体的本性之内”,所以实体当然存在。(8, 9)
由此可见,这一实体,即自然或神,本身就包含了自身的全部解释,而且功能齐全、自给自足,并且必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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