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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Philosophy of Language]Does a name has a sense, if it does, what is it?

专名是语词中最简单的一支:一边是名字,另一边是其所指对象,二者通过指称的方式联系起来。

在密尔(Mill, J.S)的将语词视作名称的区分中,专名没有内涵只有外延,即没有一个确切的含义。由此引申出专名没有东西需要理解、解释或加以定义,无需翻译、没有搭配限制、是任意给予的而不传达关于其指称之外的任何信息等等性质。这些观点在直觉上是很容易成立的,但是细想却不尽然。在翻译问题上,对于同一词源的语言来说的确不需要翻译,我们说Vater是Father的Germany Token(样式)大概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说“启明星”是“Venus”的Chinese Token而非翻译,却是有着问题的。专名也不是绝对没有搭配限制,“武汉”是个地名,我们可以说“我去了武汉”,却不能说“我去了武汉那儿”。在传达信息上,我们的日常语言中会发现,似乎某些词语天然地包含一些知识。此外,在密尔的理论中,甚至哪些是专名哪些不是也不大容易分清:太阳、哥德尔这些词所指称的都是个体,但很难说其没有含义,街上跑着很多奔驰车,但奔驰却更像是个专名。我看来密尔的理论中有着很多相对弗雷格的理论难以解决的问题。

与密尔相反,弗雷格主张专名像其它语词一样是有意义的。启明星长庚星这两个词指称同一颗行星,如果这两个词没有含义,只有指称,那么我们说启明星长庚星就完全没有差别了。但显然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差别,在上下文中也不能互换,由此它们的指称相同而含义不同。专名有指称也有含义,我们通过含义来指称,弗雷格比喻说,相当于我们用不同的望远镜来观察月亮,观察的方式不同,但观察到的都是同一个月亮。罗素进一步发展了弗雷格的观点,他主张意义的指称理论,对于绝大多数语词,一个词通过它所确切指称的对象而具有含义,就是说,一专名的含义就是其指称对象的含义,因此专名也可以被看作是摹状词的缩写。

专名的含义是其指称,这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但摹状词的含义怎么是其指称呢?尤其是当我们考虑到当今的法国国王这样没有指称的摹状词时,又似乎不能说它没有含义。罗素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对包含限定摹状词的语句加以改写,例如把“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子”改写为“存在一个人,这个人是当今法国国王,这个人是秃子”。在改写之后,在原句中作为主语的,有所指称的当今的法国国王在新句子中变成了谓词是当今法国国王,是一个“不完全的符号”,需要由某个个体常项C来满足它:如果自变量x的值域中有至少一个个体常项能够满足函式,则该命题为真,反之为假。这个存在性命题转化的方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名指称错误事物或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时候所带来无含义问题。

一般说来,专名指称单个的对象或个体,但指称单个对象的摹状词不一定是专名,例如《老人与海》的作者指称一个特定的人——海明威,但《老人与海》的作者不是专名。这样,如果关于一个事物的所有真的陈述(真摹状词)就是这个专名的含义,摹状词理论会遇到一个问题:几乎没有人能够认识这个专名的全部含义(即穷尽所有摹状词)。对于摹状词,能够理解这种语言的人大部分就能够明白其含义,但是对于专名,人们对含义的理解会产生分歧。例如有人把海明威理解为《老人与海》的作者,有人理解为那个挎着枪,被尊称为“老爹”的大胡子(Robot Capa: Slight out of Focus),在一些语言学家看来,这类歧义在一套严谨完善的语言系统中是不应该出现的,这一点对于摹状词理论是一个不小的冲击。我认为可以通过一个区分来解决这个问题:一专名的含义并不只具有一个公用的确切定义(即作为指称对象),也对不同认知主体具有不同的私有定义(就是摹状词)。公用的确切定义,我们默认它为真;不同主体的私有定义,存在真值问题,那就是,描述了专名某一方面含义的定义为真。在这个例子中,两个摹状词的使用者都指称了同一个专名,这个专名的含义是确切的,虽然可能是隐匿而难以把握的。从这个点出发,那么我可以说,一个摹状词的正确、有效与否,则在于对该摹状词的使用上,摹状词理论本身是没有错误的。

综上,我认为,专名是有含义的,含义就是其指称对象通过摹状词的表述。

3/11 再扔一块砖

首先,看到好些好友转了这条状态:

假设: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他看到的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他看到的是绿色的,但是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都是“蓝色”;小草是绿色的,他看到的却是蓝色的,但是他把蓝色叫做“绿色”。所以,他自己和别人都不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第一问: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第二问:你怎么证明你不是上述问题中的主人公?

然后我扔了一块砖,在这里http://xiaoyuann.me/archives/216

一句话总结就是这个问题无解。

但是好吧很多人都没明白这个意思。然后我又想到了一些方式来解释它为什么无解,再扔一块砖。

首先对题设进行一下引申,我认为是完全合理而有效的:

1.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

2.蓝色与绿色颠倒后,对于其它颜色的调配也会完全颠倒,但每种颜色依旧存在于色谱上的唯一位置。(用直觉很容易从1推出来对吧,如果有人坚持认为仅仅是蓝绿颠倒我也没办法)

3.所以这个人看到的任何颜色都与我们完全不同,然而他却可以对这些颜色每一个都正确地说出“我们所说的颜色名称”。(下面就主要解释这一点)

————其实到这里你如果懂了就可以不用看了的分割线————

我们应该思考一下颜色(外扩一下,我们的日常语言的指称)的概念是从何而来?

对于我们每个人,最初大概应该是这样的:母亲指着天空说,宝贝你看,这是天空,它是蓝色的;指着草地说,宝贝,这是草地,它是绿色的。我们便逐渐习得这“蓝色”与“绿色”的概念。嗯然后母亲从母亲的母亲获得这个概念再上溯……

然后到了某个命名者那里,who is he这个问题不重要,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个人指着天空说,这种深邃而幽静(如果已经有了这两个词的话)的感觉,和它的感觉类似的(别太纠结这个这不是重点),我给它命名为,“蓝”;指着草地说,这种生机而希望(同上)的感觉,与之类似的,就叫“绿”吧……这个过程称为指称固定(Reference Fixing);母亲们,后来接受教育时老师对我们讲,包括说再长大些通过各种方式明白看到什么是什么“颜色”,与上面的指称固定相对应,都可以说是一种指称借用(Reference Borrowing)的行为。

算了我们干脆走个极端,别假设蓝绿颠倒了,如果一个人所看到的色谱与我们完全颠倒,那么在他眼中看到的世界颜色虽然和我们完全不同(即使我们不能知道自己看到的世界也是其“真实而正确”的颜色),但是通过各种指称借用,他依旧可以认识并且正确说出他看到的颜色的“唯一而确定的名称”。

懂了吧?

但是这仅仅可以作为一个特设假说(这个词是贬义的)存在,因为它不具有任何可检验性而且……好吧到这里我可以说如果有人反驳我的话那么你就是没仔细看我写的上文(哈这可是一个当年哲学界的人很爱用的话:-p)……所以它很难被证伪(我擦波普尔都出来了!)?总之就是这没有任何讨论的价值除非是我这种蛋疼的人实在闲的嗯。

最后喊一句:用BIV来解释这个问题的人请自行面壁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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